小区公共收益的分配通常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归属主体
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分配决定方式
由全体业主投票决定,需召开业主大会进行集体探讨与决策。
分配方式
常见分配方式包括均等分配,但具体分配方式可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和业主意愿确定。
特殊情况考虑
如果物业公司为产生公共收益付出了额外成本,如招商、签合同等,可在扣除合理成本后,剩余部分归业主共有。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和第二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利用业主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后,属于业主共有。
收益来源
包括停车费、广告费、租金等。
分配流程
物业公司按季度结算收益到业委会的对公账户,业委会则按管理规约每半年进行一次财务公示。
额外考虑
若小区没有较大开支事项,可能会继续参考上述方式分配公共收益。
以上步骤和原则为小区公共收益分配的一般情况,具体实施时还需根据小区实际情况和业主大会的决议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