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岗教师的定级通常根据教师的学历、任教时间以及考核结果来确定。以下是具体的定级规则:
学历与起始职称
本科学历的特岗教师,上岗后可直接定为三级教师(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为十三级或十二级。
专科学历的特岗教师,起始定级与本科相同,但需要间隔两年才能升级。
职称晋升
本科学历的特岗教师,在任教满一年后可评为中学二级职称,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为十一级。
专科学历的特岗教师,在满足一定条件后也可评定为中级职称,但具体条件需根据当地政策确定。
三年服务期满后的定级
特岗教师在三年服务期满并通过考核后,可以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
根据学历不同,定级也有所区别:
本科学历的特岗教师,三年期满后可能定为中学二级职称。
专科学历的特岗教师,三年期满后可能定为一级职称。
转正问题
特岗教师服务期满后,根据地方政策决定是否转为正式编制教师,通常优先从特岗教师中招录。
请注意,具体的定级政策和程序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咨询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