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民用航空的规定,乘坐飞机时携带液体物品(包括乳液)有以下限制:
1. 每位旅客在托运行李中携带的液体物品总量不得超过1升(1000毫升)。
2. 每位旅客随身携带的液体物品必须放在密封的透明塑料袋中,每个袋子的容量通常不得超过1升。
3. 随身携带的液体物品,每瓶容量不得超过100毫升。
4. 所有随身携带的液体物品总容量不得超过1000毫升。
5. 如果液体物品超过100毫升,需要将其放入容量不超过100毫升的容器中,并放入透明塑料袋中。
6. 液体物品(如乳液)如果瓶身标称容量超过100毫升,即使瓶内实际液体少于100毫升,也不能随身携带,必须办理托运。
请确保遵守这些规定,以便顺利携带您的乳液乘坐飞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