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夫妻一方去世,房产的出售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办理继承公证
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房屋核档证明等材料到房管局提交申请。
如果去世一方没有其他法定继承人或者房子属于在世一方的个人财产,可以处分该房产。
权利人应去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并做好为被监护人利益的书面保证的公证等。
分割遗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办理完继承手续后,领取新的房产证。
如果登记在自己子女一方名下,则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为个人合法财产,无需分割。
进行房屋买卖
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文件,包括新的房产证、身份证明等,然后到房管局或通过房产中介进行房屋买卖。
如果是夫妻共有房产,需要其他继承人声明放弃继承权,并进行公证。
缴纳税金
根据回执单上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
完成交易
缴纳税金后,拿到新的房产证,即可进行房屋买卖交易。
请注意,以上步骤可能因地区而异,具体操作应咨询当地房产管理部门或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