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的产假天数计算如下:
基础产假 :根据国家规定,女职工生育可享受98天产假。奖励假:
根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女方可以享受额外的80天奖励假。
特殊情况
如果生育过程中遇到难产,产假增加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
流产情况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总计:
将基础产假和奖励假相加,以及考虑特殊情况,深圳女职工的产假总天数可以达到178天。
男方陪产假:
根据规定,男方也可以享受15天的陪产假。
以上信息结合了最新发布的法规和条例,请以官方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