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接受捐赠的税务处理如下:
捐赠收入确认
企业接受捐赠的收入,无论是货币性资产还是非货币性资产,都应计入企业的收入总额。
捐赠收入应在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企业所得税
企业接受捐赠的货币性资产,须并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须按接受捐赠时资产的入账价值确认捐赠收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依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3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个人所得税
个人接受捐赠的财产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会计处理
接受捐赠的实物资产,不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但不得提取折旧。
如果企业出售该资产或进行清算时,若价格低于接受捐赠的实物价格,应以接受捐赠时的实物价格计入应纳税所得或清算所得;若价格高于接受捐赠时的实物价格,应以出售收入扣除清理费用后的余额计入应纳税所得或清算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
企业做公益性捐赠,捐赠物资时要视同销售,通常需要缴纳增值税。
特定情况下,如对目标脱贫地区捐赠、对地震灾区捐赠,可能会有增值税减免。
税前扣除
捐赠收入金额较大时,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
捐赠方提供的凭据或市场价格可以用来确定捐赠物品的成本。
请根据具体情况以及最新的税法规定进行税务处理,并咨询专业的税务顾问或税务机关以获得最准确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