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在家工资发放有以下几种情况:
正常发放工资
企业安排员工在家办公,工资正常发放。
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支付最低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支付相应的工作报酬。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
加班工资
在家办公遇到休息日的情况下,员工可以要求支付二倍的工资。
其他春节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的,不能补休的,按工资的200%支付加班费。
生活费标准
对于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未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建议
在家办公:员工与企业应协商确定工资标准,并确保按时足额支付。
无法提供劳动:企业应与员工协商,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生活费,或安排年休假并支付工资。
特殊情况:对于隔离治疗或医学观察期间的职工,企业应视同提供正常劳动,支付相应工资。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员工在疫情期间的合法权益,同时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劳动关系。企业和员工应积极沟通,共渡难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