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辞职流程如下:
提前通知
劳动者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如果是在试用期内,则提前三日通知。
辞职申请
辞职人员须提前一个月办理辞职申请,并提交书面辞职申请书至单位审批。
协商与申诉
员工可以与单位进行协商,如果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员工可以直接离职。如果单位故意刁难,员工可以去劳动局申诉。
办理手续
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出具相应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工作交接
员工应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好工作交接。用人单位应安排员工依照规定进行工作交接,并结算薪资和经济补偿。
离职证明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这是劳动者到下一个新单位需要的。
社保与档案处理
劳动者可以先到人才中心或者劳动就业中心代理交保险费,基数可以自己定。党关系可以放在原工作单位,待找到新工作就可以转到新的单位。
记录保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建议:
辞职过程中,员工应确保所有手续和文件都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办理,以便顺利离职并保障自己的权益。
如果遇到单位故意刁难或违法情况,应及时向劳动局申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