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化妆品托运的规定如下:
随身携带化妆品的容量限制
每种化妆品限带1件,且每种类型的化妆品只能携带一件不超过100毫升的容器。
所有随身携带的液体化妆品总容量不得超过1000毫升。
需要托运的化妆品
单瓶体积超过100毫升的液态或半液态化妆品。
化妆品总容量超过1000毫升的部分需要办理托运。
特殊化妆品的限制
含有易燃易爆标识的化妆品如某些喷雾、香水、指甲油、风油精等禁止携带和托运。
托运行李中化妆品的重量和体积也有限制,具体限制请参考航空公司的规定。
建议
尽量将化妆品分装到多个100毫升以内的容器中,以便随身携带。
如果携带的化妆品总量超过1000毫升,建议分成多个包裹进行托运,并确保每个包裹的重量和体积符合航空公司的规定。
对于特殊化妆品,如含有易燃易爆成分的化妆品,应避免携带,以免影响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