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号码的编排规则如下:
地址码:
前六位数字,表示编码对象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行政区划代码。
出生日期码:
第七位至第十四位,表示编码对象出生的年、月、日。
顺序码:
第十五位至第十七位,表示同一地址码所标识区域内,对同年同月同日出生的人编定的顺序号,奇数分配给男性,偶数分配给女性。
校验码:
第十八位,根据前面十七位数字码按国家标准计算得出的检验码。
身份证号码的编排原则是确保每个公民的身份证号码是唯一的,并且能够准确反映编码对象的出生地、出生日期和顺序。校验码的存在是为了验证身份证号码的正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