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的使用方法如下:
普通门诊就医
可以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使用医保卡可当场报销。
在普通门诊就诊时,需要先凭借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进行挂号,然后到对应的门诊就医拿到处方后,在医院结算窗口直接持卡结算。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费用将会按照规定的比例被医保统筹账户进行支付和报销。
住院就医
在定点医疗机构入院时须出示医保卡和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出院结帐时按政策比例当场报销。
在住院时,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和挂号,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直接由医保和医院结算该医保报销的部分,只有在结帐的时候,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余额或者现金支付。
异地就医
市外就医不能刷卡,参保居民到市外医院就医的,先到区社保局申请异地就医或转院,凭发票、清单等相关就医资料到社保局办理报销手续。
新参保未领卡就医
新参保居民医保卡未到位的,就医结束后请参保人员注意保存报销凭证,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区社保局办理报销手续。
医保卡的使用注意事项
禁止套现,任何单位、个人均不得违反医保卡的使用范围和要求,严禁套取现金。
部分省市医保卡可全家人用,如浙江全省、广州市,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配偶、子女、父母等近亲属的医疗保障费用,实现家庭成员之间共济互助。
报销比例和起付线
住院报销的时候,有起付线(起付标准一般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才能根据当地医保的规定报销,报销比例各地不一样,详细比例可查询当地劳动保障网。
费用结算
医疗费用支付时,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支付,使用医保卡支付个人负担的费用,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费用由医保中心进行报销。
综上所述,职工医保的使用方法包括普通门诊、住院、异地就医以及新参保未领卡就医等情形,具体操作流程和报销比例需根据当地政策和医保卡使用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