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证号通常是指学位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填写时应该按照以下规则进行:
1. 对于普通博士、硕士、学士学位证书,编号是16位数,具体组成如下:
前五位:学位授予单位代码;
第六位:授予学位的级别(博士为2,硕士为3,学士为4);
第七至第十位:授予学位的年份;
第十一位:如果是“双学位”或“第二学位”,则用相应的汉语拼音字母“S”或“E”加以区分;
第十二至第十六位:学位授予单位授予学位人员的顺序号码。
2. 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所获学位证书,在起始位置加“C”,总位数为17位。
3. 对于高职高专、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不需要填写学位证号。
4. 国外留学生应填写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编号。
请确保填写的学位证号与您的学位证书上的编号完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