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吃到馊的食物时,可以采取以下步骤来获得赔偿:
保留证据
保留购买食品的收据或小票。
对有问题的食物进行拍照或录像,包括食品的原包装、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联系商家
将问题食物的照片或视频提供给商家,并说明要求赔偿的金额(通常是购买价款的十倍或损失的三倍,不足一千元的按一千元计算)。
如果商家同意赔偿,按照商家的要求进行赔偿并保存好相关凭证。
协商要点
在协商时,明确自己的合法诉求,如要求退还购买金额并支付一千元赔偿金。
注意协商语言,避免使用敲诈勒索等不当言语,以免影响赔偿进程。
了解商家的可能借口,如将责任推给厂商或不可抗力因素,强调食品安全问题商家必须负责。
法律途径
如果商家不同意赔偿,可以通过拨打12315电话向消费者协会或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如果调解无果,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如工商局)进行投诉举报。
法律依据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通过以上步骤,您可以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获得应有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