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保的报销流程如下:
门诊报销
患者在医保定点医院就诊时,只需携带医保卡,在挂号时出示给工作人员即可。
就诊后,凭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和诊疗单到门诊收费处划价交费,并留存发票。
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费当年交足起伏钱后,医保网上结算;普通门诊费属于医保范围内,医保卡内存有费用者,也可医保网上结算,其余均为自费。
住院报销
患者在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治疗,需先行支付现金,并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办理住院报销时,患者需提交以下材料:收据原件、住院费用结算单、出院诊断证明、留观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明细、急诊留观需盖有“急诊章”的医疗保险处方或急诊科急诊处方、社会保障卡、《市医疗保险手册》、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和单位情况说明。
参保人员在出院时,可以直接刷医保卡进行费用结算,报销比例和限额根据具体政策而定。
特殊情况的报销
对于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可以通过提交异地就医备案后联网结算,或者携带资料到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乡镇卫生院进行手工报销。
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时,参保人可以通过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进行线上或线下结算。
报销比例和限额
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报销标准为每年度16901元/人。
居民医保普通门诊支付限额:一档参保人300元,二档参保人500元。
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别和医院级别有所不同,具体比例和限额可参考相关政策文件。
建议:
参保人员在就诊时,务必保留好所有相关的单据和资料,以便办理报销手续。
对于异地就医的情况,建议提前了解并办理好相关备案手续,以确保能够顺利享受医保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