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辞职后,您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缴纳社保:
本市户籍人员
携带身份证、社保卡、户口簿到原单位参保社保经办机构或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接续参保。
具有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
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居住证等资料到原单位参保社保经办机构或居住证登记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接续参保。
未办理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
携带身份证、社保卡、银行账号到原单位参保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接续参保手续。
自由职业者身份缴纳
如果您是自由职业者,可以携带身份证、照片至银行办理社保卡,并在户籍或居住登记地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区社保分中心办理灵活就业参保。
通过人事代理机构缴纳
您可以找一家人事代理机构,每月支付额外代理费,由代理帮您缴纳社保。
挂靠朋友公司
如果有条件,您可以看是否有朋友或前雇主愿意帮您继续缴纳社保,费用需由您个人承担。
自己创业
如果您自己创业,可以为自己的公司开具社保账户,相当于公司为自己缴纳社保。
灵活就业参保
如果您是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照灵活就业人员的规定缴费,具体条件包括具有本市户籍或外省市配偶,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并已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请注意,社保缴纳比例和基数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您咨询当地社保局或社保卡服务中心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