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公司恶意注销,即未进行清算就办理了注销登记手续,债权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起诉股东、董事、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债权人可以起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调查股东出资情况
债权人应查明被注销公司的股东是否存在出资不实或虚假出资的情形,以便在法律上追究股东或其他责任人的清偿责任。
申请法院变更、追加执行
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将恶意注销公司的股东、董事、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追加为被执行人,要求他们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主张清算组责任
如果公司注销前未履行清算程序,债权人可以认为清算组成员存在过错,要求他们承担相应的责任。
调取公司注册登记资料
向债务公司注册地的工商部门调取注册登记资料,查清股东及注册验资账户和开户银行信息,以便追债。
申请调查令
通过代理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核实开户银行转让的注册资本去向,追回债务。
申请撤销行为
如果发现公司恶意注销并转移财产,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防范恶意注销
执法单位应及时确认违法主体的登记状态,并明确告知当事人不得注销企业或公司,以防范恶意注销行为。
债权人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法律手段,并通过法律程序追求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