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将被执行人拉入失信黑名单,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确认情况
确认被执行人的身份和违约情况。
向法院申请
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名单。
提供相关证据和资料,如合同、欠款证明、法院判决书等。
等待审核
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核,确认申请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列入失信名单
审核通过后,法院将被执行人的信息录入失信名单,并公开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请注意,如果被执行人符合以下任一条件,法院可能会主动将其列入黑名单: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
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以上步骤和条件基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