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社保转移到个人缴纳,可以参照以下步骤进行:
准备相关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离职证明,确保原单位的社保已处于停用状态。
社保卡,并确保有余额(如果适用)。
办理社保转出业务
到当前所买社保的区社保局的社保服务中心办理社保转出业务。
在社保自助终端机上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这两个凭证在一张纸上,并且已经盖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专用章。
填写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结算申请表。
提交转移申请
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作出书面说明。
完成转移手续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注意事项
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转移时只转移缴纳社保的年限,不转移缴纳金额。
住房公积金部分在离职(特别是异地就业)的时候,可以选择一次性结清。
通过以上步骤,您可以完成异地社保转移到个人缴纳的流程。建议提前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流程,以确保顺利办理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