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医疗费用的报销流程如下:
提交报销申请
工伤职工或用人单位应持工伤认定书及工伤职工社保卡在医院直接联网结算,由经办机构根据规定进行网上审核。若出院时工伤认定结论没有出来,可先在医院挂账,待认定结论出来后再到医院进行联网结算。
或者,携带相关材料到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现场办理。
准备相关材料
工伤职工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工伤认定书、医疗终结或者劳动能力鉴定书、医疗发票、住院费用清单、医疗病历等。
审核与支付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无误后,将按照规定标准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
旧伤复发或康复治疗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或康复需要治疗的,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或《工伤职工康复申请表》,凭就诊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诊断意见,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核准后到协议医疗机构就医。
转诊转院
工伤职工因伤情确需转到协议医疗机构以外就医的,由协议医疗机构提出建议、单位填写《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并签明意见,到医保经办机构核准后转到协议医疗机构以外就医。其转诊转院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单位或职工垫付,治疗终结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建议:
工伤职工应尽快完成工伤认定,以便及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在治疗过程中,尽量选择工伤保险协议机构进行治疗,以减少后续报销的麻烦。
保留好所有相关票据和证明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顺利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