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拨土地转为出让土地需要遵循以下流程:
申请
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和受让申请,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如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
受理和审查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依据相关规定审查申请材料,征询规划管理部门意见,确保申请地块用途符合规划,并符合办理协议出让手续的条件。
地价评估
组织对申请转让地块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市场价格和划拨土地使用权权益价格进行评估,估价基准期日为拟出让时点。
方案报批
将协议出让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并发出准予转让通知书。
公开交易
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准予转让通知书的申请人,在土地有形市场等场所公开交易,确定受让人和成交价款。
签订转让合同
通过公开交易确定受让方和成交价款后,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转让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
办理出让手续
受让人在达成交易后10日内,持转让合同、原土地使用证、准予转让通知书、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身份证明材料等,向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出让手续。
缴纳土地出让金
受让人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补缴土地出让金,并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将划拨土地变为出让土地。
变更登记
办理完出让手续后,土地管理部门会对土地使用证进行变更登记,将划拨变为出让。
通过以上步骤,划拨土地就可以成功转为出让土地,并且可以依法进行转让或出租。需要注意的是,在办理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进行,确保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