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社保退休领取养老金的步骤通常包括:
准备材料
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银行存折或卡原件及复印件。
社保卡(如有)。
户口复印件(包括户主页面和本人信息页)。
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片。
《职工退休核准(审批)表》。
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如有其他相关证件或资料(如职称证书、军队转干证明等),也需提供。
提交材料
向所在单位或申报,企业存在的去企业,失业人员去辖区就业局申报。
企业或就业局向当地人社部门申报。
审核与核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社局)养老保险科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人社局将发放《退休条件审批表》批复。
办理养老金存折
社会养老保险局退管服务科核算好待遇后,将《养老保险待遇审批表》报人社局复核。
经复核后,退休人员到指定银行开设养老金账户。
养老金发放
社保局在受理的次月15日前将养老金拨付到退休人员开设的银行账户。
退休人员凭存折(卡)到银行网点领取养老金。
请注意,以上步骤可能因地区而异,具体流程和要求请以当地社保局的规定为准。另外,退休手续的办理通常需要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一定时间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