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延期复工期间,员工工资的计算方法如下:
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 :企业应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不得降低工资标准。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
若员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员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若员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因疫情被隔离或未及时返京复工的员工
企业可以优先考虑安排员工年休假,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若员工未复工时间较长,企业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安排员工待岗,待岗期间企业应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基本生活费。
执行工作任务的出差职工
因疫情未能及时返京期间的工资待遇由所属企业按照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支付。
企业停工停产期间
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不得降低工资标准。
企业因疫情生产经营困难
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或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
建议企业严格遵守上述规定,确保员工权益不受疫情影响。同时,员工也应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