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收到虚开发票时,应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及时补开或换开发票
如果发票与实际业务不符,且支出真实已发生,应要求对方补开或换开合规的发票或其他外部凭证。
补开或换开后,符合规定的凭证可以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
无法补开或换开发票时的处理
如果因对方原因(如注销、撤销等)无法补开或换开发票,需提供相关资料证明支出的真实性,例如:
无法补开或换开发票的证明
业务真实性的合同或协议
非现金支付的付款凭证
货物运输证明
货物入库、出库内部凭证
企业会计核算记录等
税务处理
如果无法证实业务支出的真实性,应转出对应的进项税额,相应的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税务处理必须合规,并留存“善意取得”的证据,如相关业务真实性资料、资金未回流、未支付手续费等。
法律责任
根据相关法规,税务机关可以对虚开发票的行为进行税务处理,包括罚款、加收滞纳金,严重者可能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
如遇到问题,可以向当地税务部门及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加强内部管理
建立完善的发票管理制度,防止再次接受虚开发票。
请确保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上述步骤,并与税务部门保持沟通,以合法合规的方式处理虚开发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