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承包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招标人仅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时
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1.5%计算。
招标人要求对分包的专业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时
根据招标文件中列出的配合服务内容和提出的要求,按分包的专业工程估算造价的3%至5%计算。
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的
按招标人供应材料价值的1%计算。
示例
假设分包专业工程的估算造价为1000万元:
如果招标人仅要求管理和协调,则总承包服务费为1000万元 × 1.5% = 15万元。
如果招标人要求管理和协调,并同时要求提供配合服务,则总承包服务费为1000万元 × 3% = 30万元(取最低值3%)。
如果招标人自行供应材料,则总承包服务费为1000万元 × 1% = 10万元。
注意事项
总承包服务费属于管理费,在编制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时,应根据招标文件列出的服务内容和要求自主确定。
在竣工结算时,总承包服务费应按分包专业工程结算造价(不含设备费)及原投标费率进行调整。
这些计算方法确保了总承包服务费的计算既合理又符合行业规范,有助于发包人和承包人明确费用,减少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