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级工伤的赔偿标准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的地方性规定,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本人工资的11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标准为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标准为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个月。
停工留薪期工资
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按照原工资标准发放。
护理费
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支付护理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交通费和食宿费
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和食宿费。
辅助器具费用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费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示例计算
以某职工月工资8000元为例,计算八级工伤的赔偿金额: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000元/月 × 11个月 = 88000元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8000元/月 × 20个月 = 160000元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8000元/月 × 15个月 = 120000元
停工留薪期工资:8000元/月 × 6个月 = 48000元
护理费:150元/天 × 60天 = 9000元
住院伙食补助费:50元/天 × 60天 = 3000元
总计:88000元 + 160000元 + 120000元 + 48000元 + 9000元 + 3000元 = 428000元
建议
具体赔偿金额可能会因地区差异和具体政策有所不同,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照当地最新的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