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到私企的档案转移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原单位出具解聘证明
离职后,由原单位出具解聘证明,这是转移档案的前提条件。
开具调档函
如果新单位是国有属性,新单位可以开具调档函接收档案。
如果新单位是私企,一般不具备档案接管资格,此时需要将档案托管在当地人才市场。
办理档案转移
持原单位出具的解聘证明和调档函,到原工作地的人才中心(人力资源公司)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转移过程中,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新单位签订新劳动合同
持有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新就业地的人才中心(人力资源公司)办理档案托管手续。
托管档案
档案可以托管在户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或者选择将档案存放在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如社保所、职业介绍中心等。
注意事项
档案在手里存放不宜超过两年,以免成为“死档”。
档案转递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规定,如不得邮寄或交本人自带,接收单位收到档案后需在回执上签名盖章。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顺利完成国企到私企的档案转移。建议在选择档案托管方式时,先咨询当地人才市场或相关部门,确保档案得到妥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