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社保转移的流程如下:
2024年3月1日起的新模式
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实行“总对总”转移新模式,全面取消纸质材料传递,实现网上经办“零跑腿”。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全程无须退役军人本人参与,由军队统一将退役军人转移信息、养老保险补助资金线上转至人社部门,人社部门统一线上接收转移信息和资金。
2024年3月1日前的模式
需提供退役时军队发放到本人手中的《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给安置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转业到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
退役军人需将所在单位财务部门开具的《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军人退役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转移凭证》和《军人职业年金缴费凭证》、银行受理回执、银行进账通知单等保险关系转移资料交到安置单位,由安置单位到地方(一般为县级以上)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
复员、自主就业或回农村
由退役军人本人或委托人,携带保险关系转移资料(与前款转业到机关事业单位或者企业的退役军人资料相同),到户籍地保险负责企业职工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社保经办机构(一般为县级以上)办理接续手续。
自主择业军转干部
需要将部队财务部门开具的《军队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缴费工资基数表》,交给安置地管理服务部门保管。
士兵退出现役后继续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由本人持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士兵退出现役到机关事业单位
其养老保险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退出现役时不给予退役养老保险补助,待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士兵退出现役后作退休、供养方式安置
经本人申请,由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据军人所在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军人退休(供养)证明》和参保缴费凭证等相关手续,退还个人账户储存额,中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咨询与办理
退役军人可以通过电话、现场等途径向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咨询,要求提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账户信息”。
部队根据退役军人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账户回执信息,转入退役军人养老保险账户资金。
转移手续的具体步骤
退役军人持部队提供的养老保险转移表单,至征缴中心财务科查询账户资金是否到账,到账后财务科在转移表单上予以确认。
账户资金到账后,退役军人持转移表单至综合柜员窗口办理转入手续。
建议:
退役军人应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转移方式,及时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或部队财务部门,确保转移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