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租房中介费的收取标准通常如下:
1. 房东与租客各支付月租金的30%-35%作为租房中介费。
2. 当租金在5000元以下时,房东和租客各收取35%的佣金。
3. 当租金超过5000元时,超过部分房东承担70%的佣金。
4. 当租金达到一万元以上(含一万)时,房东承担相当于一个月租金的佣金。
5. 在签订两年租赁合同的情况下,房东承担一个半月的中介费用;签订三年合同的,则承担两个月的中介费。
请注意,这些信息可能会根据市场情况和中介公司的政策有所变动,建议在签订租房合同时与中介公司确认具体的佣金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