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保证金的计算方式如下:
确定计算基数
使用上一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作为基数。
考虑季节性用工,将其折算为年平均用工人数。
对于劳务派遣用工,计入派遣单位的在职职工人数。
应用比例
使用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
计算差额
计算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
计算应缴纳金额
应缴纳保证金 = (基数 × 规定比例 - 差额人数) × 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注意事项
如果计算结果为负数,则通常不需要缴纳保证金。
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按照用人单位上一年度在职职工工资总额除以在职职工人数计算。
对于残疾人职工比例低于1%的情况,分档征收比例为90%;残疾人职工比例不低于1%的情况下,分档征收比例为50%。
如果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则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标准计算残保金。
请根据您所在地的具体规定和上一年度的数据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