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请病假时,课务的处理方式如下:
教师自己调课补课
教师因事假、病假、公事等原因(国家规定的职工应享受婚丧嫁娶假期除外)请假,若请假时间在一周以内,教师需自己联系本班或同年级同学科教师顶课,并在事后自行进行要课补课。
教务处安排顶课并支付代课费
教师因事假、病假、公事等原因请假,如需教务处调课,则按照每节课20元支付给教务处,再由教务处安排其他教师顶课,并当即支付代课费。若请假教师未及时支付费用,教务处不安排顶课。
长期病假由教务处安排顶课
教师请病假一周以上,且确实因病不能上班的,需按照上级相关请假规定履行正式请假手续后交给教务处,教务处安排教师先行顶课。请假教师在请假结束上班后第一个工作日需将相关手续(诊断证明、入院手续、病例、医药条等)交给教务处查验。如情况属实,教务处按照每节课20元支付给顶课教师,请假教师不再支付费用。若请假教师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或提供虚假证明,则按照个人事假处理,即按照每节课20元的标准自己支付代课费,若不支付,将在学期末绩效工资中扣除。
学校统一安排代课
对于较长时间的病假,学校可以安排代课老师,费用由学校支付。具体安排方式可能因学校而异,校长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措施。
建议
提前规划:教师应提前规划好请假时间,以便有足够的时间进行课程安排和代课安排。
及时沟通:教师在请假前应及时与教务处或相关领导沟通,说明情况并了解相关手续和费用。
提供完整证明:教师在请假时需提供完整的病情证明,以便教务处或学校核实情况并按规定处理。
按时补课:教师在请假后应尽快进行补课,确保学生的学习进度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