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需要开具高中毕业证证明,请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身份验证
前往您毕业的高中,找到老师或年级主任进行身份验证。
申请开具证明
向学校提出开具毕业证明的申请,并说明您的原毕业学校、毕业时间以及毕业证上的学籍号码。
学校核查
原毕业学校核查您的信息,并在相关文件上盖章确认。
教育局盖章
根据省教育厅的规定,高中毕业证丢失或损坏不予补办原件,但可发放学历证明。
您需要到所在地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进行学历证明的盖章确认。
获取证明
完成上述步骤后,您将获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学历证明。
请注意,不同地区可能有细微差别,建议您提前咨询当地的教育局或毕业学校了解具体流程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