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结婚证的离婚协议通常是指解除同居关系协议,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离婚协议。以下是编写解除同居关系协议时应包含的主要内容:
基本信息
双方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住址和身份证号码。
解除同居关系原因
明确双方解除同居关系的原因和事由。
子女抚养问题
如果双方有共同生育的子女,需明确抚养权的归属以及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金额。
财产分割
列出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并明确如何分割,例如房产、汽车等。
个人财产应归各自所有,互不干涉。
债务处理
如果双方有共同债务,需明确债务的分担方式。
其他事项
如有其他需要双方协商一致的事项,也应在此部分说明。
自愿解除同居关系
明确表明双方自愿解除同居关系,无任何强迫或欺诈行为。
签字及日期
双方签字并注明签订日期,为了确保协议的法律效力,可以考虑有证人签字。
请注意,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不等同于离婚协议,它不涉及结婚证,因此在法律上不具有离婚的法律效力。如果双方希望正式结束关系并具有法律效力,可能需要根据当地法律采取其他措施,如补领结婚证后办理离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