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户口本上的出生日期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以下是详细的步骤:
准备材料
申请人需要准备书面申请,说明更正出生日期的理由。
提供《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提供证明年龄错误的原始凭证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原件、记载原始出生日期的户口簿或户口底账等。
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如有固定职业,还需单位出具书面证明材料;在校学生需学校出具书面证明材料。
提交申请
申请人持以上材料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派出所受理申请后,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并由责任区民警、所长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上报分县局主管领导,直至市局主管领导审批。
审核与审批
户口登记机关在审查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后,会进行核实,并在认为必要的情况下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审核通过后,户口登记机关会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核,并呈市级公安机关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出生日期的更正。
办理更改
审批通过后,申请人需要持《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室,更改户籍信息中的出生日期和身份证号,并重新打印户口本。
注意事项
公民出生日期涉及公民权利、义务、责任、劳动、保险、身份证号码等,关系重大,原则上不予更改。特殊情况有正当理由确需更改的,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明材料,并经过逐级审批。
如果出生日期错误是由于派出所工作人员登记失误造成的,可以更改;否则,一般不予更改。
建议:
在申请更改出生日期前,建议先咨询当地公安机关,了解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申请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