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判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遵循以下原则:
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 :判决抚养权时,应优先考虑子女的身心健康,确保他们能在有利于成长的环境中生活。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子女的合法权益应得到全面保障,包括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的需求。
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
判决抚养权时,应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生活环境、教育背景、健康状况等因素。
尊重子女的意愿:
对于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在决定抚养权的归属时,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具体判定标准如下: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
一般由母亲直接抚养,除非母亲有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或其他原因不宜随母方生活。
两周岁以上的子女
如果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考虑因素包括: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一方可能会得到优先考虑;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情况;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情况;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情况。
八周岁以上的子女
应当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法院会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基础上,询问孩子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
建议
提前准备证据:
在离婚诉讼中,父母双方应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据,包括经济状况、居住环境、教育背景、健康状况、抚养能力等,以便在法庭上有力地陈述自己的立场。
关注子女意愿: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子女,父母应充分尊重其意愿,并在法庭上表达出对子女福祉的关心。
寻求专业帮助:如果父母在抚养权问题上存在分歧,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和子女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