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取居民身份证,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提交相关材料
到户口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进行人像采集。
带上您的户口簿和照片递交到办证窗口。
窗口民警会对您的办证手续进行审核。
审核合格后,您需要缴纳相应的工本费用,并领取《领证通知单》。
如果审核不合格,主办人会告知您原因。
领取居民身份证
根据《领证通知单》上指定的取证时间,到办理证件的地点领取居民身份证。
全国通办服务
如果您不在户籍地居住,可以选择就近的公安派出所或政府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
公安机关制证完成后,会通过预留手机号发送提示短信,之后您可以到受理业务的户籍室领取。
您也可以选择邮寄服务,无需到派出所领取,但邮寄费用需要您自己支付。
请注意,邮寄服务须在办证当天22:00前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