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分割通常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析产
将共有财产中属于个人的份额分割出来。
如果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中,应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通知继承人
继承开始后,应通知所有继承人参与继承。
遗产分割
遗产分割应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实物分割:将遗产按比例分割。
变价分割:将遗产折价出售,然后按比例分割。
补偿分割:继承人中有人愿意取得遗产的,取得所有权,其他继承人按比例获得补偿。
保留共有分割:遗产不宜分割,继承人愿意共有的,可共同所有。
清偿债务
分割遗产前应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保留胎儿份额
对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将其变卖换取价金,再按比例分割。
特殊照顾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给予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
协商与调解
继承人应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遗产问题。
协商不成时,可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遗嘱继承
遵循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的原则。
遗嘱中已指定分割方式的,按遗嘱执行;遗嘱未指定或无效的,按法定继承方式分割。
遗产分割的具体方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时,可以通过调解或诉讼程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