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 法定的程序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具体来说,离婚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
协议离婚
双方自愿离婚,并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及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诉讼离婚
一方要求离婚,可向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若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则应准予离婚。
应当离婚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情形应当准予离婚:
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
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一年,再次起诉离婚。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法定禁止结婚的情形
此外,存在以下情形之一,也可以直接判决离婚:
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一方与他人通奸、与他人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综上所述,离婚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两种方式进行,且存在多种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并遵循法律规定,确保离婚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