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劳动合同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包含双方基本信息、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纪律等条款。
鉴证与备案
将签订的劳动合同送至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鉴证。
向劳动监察大队核定申报工资基数,并将核定的工资基数表提交给社保部门。
新参保单位准备资料 (如适用):
工商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
法人身份证
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登记表
参保人员照片
劳动合同争议处理
如劳动合同存在无效或部分无效争议,可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劳动合同保管
离职后,用人单位应保存已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两年。
劳动合同续签或变更
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可协商续签,符合条件的可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劳动合同遗失处理
若劳动合同遗失,可与用人单位协商复印保存的文本并签字盖章,或重新订立合同。
劳动保障监察
如遇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法律责任
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需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解除或终止合同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出具证明,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劳动者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相应的步骤办理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