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如下:
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 = 年度收入额 - 扣除额
扣除额包括基本扣除费用(例如60000元)、专项扣除(如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住房租金等)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应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根据应纳税所得额,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中找到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个人所得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计算税额
将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然后减去速算扣除数,得到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
例如,假设某人的年度收入为120000元,扣除项包括基本扣除费用60000元、专项扣除20000元、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10000元、住房租金12000元),则计算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 = 120000 - 60000 - 20000 - 10000 - 12000 = 18000元
根据税率表,18000元属于“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元。
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 = 18000 × 10% - 210 = 1590元
请注意,税法可能会有更新和变化,具体计算时应参照最新的税法规定和相关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