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户口手续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首先,需要向拟迁入地的派出所提出户口迁入的申请。
迁入地派出所审核并同意迁入
迁入地派出所会对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会同意迁入并签发相关证明。
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在获得迁入地派出所的同意后,需要向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会开具户籍证明。
持户籍证明和相关材料申请迁入
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如结婚证、房产证等)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户政科审核通过后,会签发《准迁证》。
持《准迁证》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并开具迁移证。
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最后,持迁移证、身份证等证件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注意事项:
办理户口迁移时,需由迁移人或迁入户户主先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申报,领取户口准迁证,再凭户口准迁证到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迁出登记领取户口迁移证,最后回到迁入地办理迁入登记。
办理省内户口迁移时,迁移人只需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即可办理户口迁出和迁入登记(大中专院校学生户口迁入、迁出学校除外)。
在办理户口迁移时,必须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证等,并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并咨询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户政科以获取详细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户口迁移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