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户口的办理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婚姻状况变更
持结婚证和女方户口簿,到女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婚姻状况改为“已婚”,并开具“户籍证明”。
户口迁移申请
持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女方户籍证明以及男方村(居)委会证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某些地区可能需要提供计生办的“婚育证明”)。
户口迁移审批
审批通过后,可以选择网上迁移或拿“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回。
落户手续
如果是不同省份的户口迁移,持“户口准迁证明”到女方户籍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
然后持男方户口簿和女方户口迁移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身份证更新
女方落户后,需要重新办理身份证。
费用支付
申请人应按规定交纳《准迁证》及《迁移证》的工本费,费用大约是每证4元。
请注意,以上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具体操作时应以当地公安局或户籍管理部门的规定为准。此外,户口迁移涉及到个人权益,建议在办理前详细了解并遵守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