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撞车后的赔偿处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相关保险条款进行。以下是赔偿处理的具体步骤和原则:
保险公司先行赔偿
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双方都有交强险的,由各自投保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50%,另一方承担50%。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全责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无责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负同等责任的,各承担60%的赔偿责任;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具体赔偿项目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资料、诊断证明和医疗费清单等据实计算。
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365×误工期限(天)计算。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确定。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受害人承受的精神损害程度,按照法院的判决或者调解结果确定。
赔偿处理流程
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事宜,并可以请求交警进行调解。如果协商或调解不成,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赔偿过程中,双方应提供相关证据,如交通事故认定书、医疗费用发票、收入证明等,以便保险公司和法院进行核算和判决。
建议
及时报案: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尽可能收集现场证据。
保留证据:妥善保存所有与事故相关的证据,包括医疗记录、费用单据、交通事故认定书等。
咨询专业人士:在处理赔偿事宜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保险顾问,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