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转移通常遵循以下步骤:
准备材料
参保人员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提交申请
参保人员向新就业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审核申请
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并决定是否同意接收。
办理转移
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后,办理转移手续,并清理参保人员的参保缴费是否有欠费。
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相关手续。
领取养老金
转移完成后,参保人员可以根据个人选择一次性领取或者按月领取养老金。
请注意,不同地区可能有细微差别,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请以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