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养老保险转移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开具参保凭证:
参保人先到原参保地的社保局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申请转移:
参保人持参保凭证到新就业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资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等,申请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
审核与转移:
新就业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申请人是否符合转移条件,如果符合条件,会向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送《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基金转移:
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联系函后,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关系,并按规定转移基金。
办结手续:
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转移基金和相关信息表后,会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手续,并将办理结果通知参保人或用人单位。
请注意,以上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而有所不同,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