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孩子的抚养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
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除非母亲存在不适宜抚养的情况,如患有严重疾病或有其他特殊情况。
两周岁至八周岁的子女:
父母双方应首先尝试协商决定抚养权,协商不成时,法院将根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
八周岁以上的子女:
法院会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并结合其他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在协商抚养安排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孩子的居住、教育、医疗等抚养问题;
确定主要抚养人和共同抚养的分工;
生活费用的分担;
孩子的意愿(尤其是对于年龄较大、有表达能力的孩子);
制定明确的探视计划,确保孩子与双方父母保持亲密关系。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寻求法律帮助,通过法院调解或诉讼解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的年龄、性别、健康状况、父母的经济能力、道德品质及对孩子的关爱程度等因素。
此外,父母双方应保持沟通,随着孩子成长和家庭情况变化,抚养安排可能需要适时调整。
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法律框架和司法解释,具体情况可能因案件而异,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具体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