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车辆持有全险并发生撞人事故时,理赔流程通常如下:
交强险先行赔偿 :首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商业三者险补偿:
如果交强险赔偿后仍有不足的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条款进行补偿。
侵权人赔偿:
如果前述保险赔偿仍然不足以覆盖全部损失,那么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侵权人(即车主或驾驶员)需要承担剩余部分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六条详细说明了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包括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等。
理赔步骤:
1. 事故双方自行报案处理:
撤出事故现场,恢复交通。
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定损。
双方明确事故经过。
双方携带相关证件共同前往交警处理。
2. 交警快速处理交通事故:
迅速报警,交警进行现场勘查并做出事故认定。
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进行车辆损失鉴定。
双方提供相关证件并写出事故经过。
责任方根据交警的事故认定书进行赔偿。
在整个理赔过程中,被撞者需要报案并由交警划分责任,然后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当地赔偿标准、实际经济损失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确定赔偿问题和其他法律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当地法律法规来确定,并且可能需要保留相关的赔偿单证作为理赔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