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处理违章的流程如下:
现场违章处理
被路面执勤民警当场开具简易处罚决定书的,违法行为人需持第三联(交银行联)于开具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前往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非现场违章处理
机动车因交通违法行为被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信息的,违法行为人或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可在获知违法信息后持本人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前往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接受处理。处理前需绑定本人的机动车及驾驶证,且只能处理罚款金额为200元以下的电子监控记录。处理后驾驶证累记记分达12分的不允许处理。缴款罚款在线支付成功后电子监控才算处理成功。
缴纳罚款
当事人应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代收机构缴纳罚款。逾期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可以通过上海市工商银行的自助银行、网上银行或电话银行缴纳罚款。
异地违章处理
外省市号牌机动车在本市的违法记录已转递至机动车登记地的,可以到机动车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本市号牌机动车在外省市的违法行为,也可以到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处理流程
持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到违章处理大厅办理。
持处罚决定书到指定的银行交罚款(处罚决定书一旦打印完毕,必须在15日内交罚款,超过15天的,每天收取3%的滞纳金,滞纳金的总额不能超过罚款的总额)。
打单交完罚款后,把票据保留好。几日后再网上查询违法信息,若违法信息没有了,票据就可以扔了,但如果网上还有违法信息没消掉,那就拿着交款单子到交警队的法制科说明情况,经过工作人员确认后,违法信息将直接删除,这样就是处理完毕了。
建议:
建议优先使用在线支付的方式缴纳罚款,以便方便快捷。
若选择到交警大队处理,请提前准备好相关证件,并确认好违章信息,以确保处理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