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欧洲充电宝的携带规定,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国内规定
充电宝的容量不得超过160毫安,且每人携带数量不得超过2个。
航空公司的规定
充电宝的容量通常不得超过100Wh,超过100Wh但不超过150Wh的充电宝,每人最多只能携带2个,并且只能随身携带,不能托运。
对于乘坐飞机,建议携带的充电宝容量在3000-4000毫安之间,以符合航空公司的实际检查标准。
欧洲国家之间的规定
在一些欧洲国家之间旅行时,如波兰,常见的充电宝容量为3700毫安,且携带数量通常没有明确限制。
建议
随身携带:为了确保顺利通过安检,建议携带的充电宝容量在3000-4000毫安之间,并且符合航空公司关于充电宝功率的限制要求。
注意航空公司的具体要求:不同航空公司可能有不同的规定,建议在出发前仔细查看相关航空公司的安检政策,以确保合规。
希望这些信息对你有所帮助,祝你旅途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