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退休手续:
准备材料
存档证
身份证及复印件
户口本复印件
就失业证
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社会保险公司打印的历年缴费明细单
申请退休
在退休前一个月,携带上述材料到人才中心申请并填写《退休人员登记表》。
审核过程
劳动部门审核后,填写《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养老待遇档案》和《城镇企业职工退休证》。
缴纳费用
按照规定缴齐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存档费。
办理保险手续
根据社保局提供的相关表格,填写好并复印好退休审批表、报批表,以及独生子女表的复印件,盖好单位的公章,交于社保局机关养老科。
注意时间
一般机关养老科的表填写会在每月15号后去办理。
完成当月保险减员手续
月初去申报当月保险时,填写职工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表,一式两份,即减员表,交于社保局工作人员,完成医保手续的办理。
返聘合同
如果希望继续工作,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订立返聘合同。
社保补缴
如果社保缴费年限不足15年,可以继续缴费至满15年,或者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者申请一次性补缴剩余年限的养老保险费用。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了退休条件和社保缴纳的相关规定。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按照上述步骤办理退休手续。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