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领取并填写申请表
申请人到其户籍地村委或单位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一份,填写后交双方单位加具意见。
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及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提交:
夫妻双方身份证
独生子女出生证明或收养证
二寸合影相片一张
授权委托书(如有需要)。
初审
村委或单位对材料齐全的应即时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
核准
申请人持审核过的《申请表》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交女方或直接抚养子女的男方户籍地镇、街道计生机构,镇、街道在材料齐全时应于3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准。
发证及奖励
对经核准符合条件的,镇、街道计生机构应及时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将材料原件退还申请人;对不符合条件的,应书面告知当事人,并将材料原件退还当事人。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一般情况下的办理时限为1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办理独生子女证不收费。
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并按照规定流程进行申请,以确保顺利办理独生子女证。